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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53: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销售人员出入医疗办公区域管理的公告

设置字体大小:【】 【打印】 【页面调色版    发布时间:2020-02-07 09:47:55

  

  鉴于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为进一步遏制疫情传播和蔓延,加强医院感染防控,切断疫情传播途径,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针对医院诊疗工作实际情况,现就加强北京电力医院防控疫情期间销售人员出入医疗机构诊疗区域管理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销售人员不得进入诊疗区域从事药品、器械等商品推销活动,医务人员不得在诊疗区域接待销售人员的推销。

  二、按照医院统一要求,暂停医疗相关专业活动的推广活动,暂停所有用于常规使用的新增药品、医用耗材申请等相关业务,销售人员不得干预正常的医疗秩序。

  三、如确需业务需要,对来访销售人员进入业务部门办公区域的,应逐一进行体温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做好登记。

  四、各科室负责人要落实好“一岗双责”,强化科室人员的管理,严禁销售人员进入诊疗区域。

  五、发挥各部门、职能科室的监督职能进行排查监管。从严落实疫情期间的本管理规定。

  

(纪监审办公室供稿)

信息来源: | 责任编辑:d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