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元旦早8点,副院长倪冬梅召集医务处、信通处、医保办、药剂科相关工作人员,在门诊召开现场办公会。按照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报销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落实医院医保专项工作整体情况。
倪冬梅一行先后到门诊诊室、收费处、药剂科了解工作情况,现场征求医务人员及就诊患者的意见建议,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按照要求,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有较大调整,医院按照要求整体工作落实到位,平稳顺利。各岗位配合协调有力有序,诊疗秩序井然,达到预期效果。全体员工以良好的精神风貌迎接新年的到来。
(医保办公室供稿 文/图 王 净 朱素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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