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在治疗疾病的同时都会有不良反应,我国对药物不良反应的定义为:合格的药物在正常的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或意外的有害反应,其中包括药物的副作用和毒性反应等。
合格的药物在正常的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即副作用,这类不良反应是我们熟知的,掌握这类不良反应的意义在于正确使用药物,减少不良反应,克服一说到药物不良反应就谈虎色变,不敢用药,失去最合适的药物治疗机会,缩小了优选药的范围,使得可选用的药越来越少。例如阿司匹林,曾有文献报道久服可引起胃肠出血,牙龈出血,现在都使用肠溶衣片,从剂型上克服它的胃肠出血的不良反应。
药物的副作用是可以避免的,还可以通过合理配伍用药互相抵消。临床上典型的例子如:硝酸酯类与β-受体阻滞剂合用。硝酸酯类(如硝酸甘油、硝酸异山梨酯)可扩张容量血管和冠脉血管减少回心血量,减轻前后负荷降低心肌耗氧量,血压下降,反射性引起交感活性增加,引起心动过速和血管收缩,而β-受体阻滞药,阻滞心脏β1受体,降低血压,心肌耗氧量明显减少,改善缺血区供血和心肌代谢。两类药物联合使用的结果是增强抗心肌缺血作用,而拮抗不利的作用,临床常配伍治疗心绞痛,特别治疗劳力型心绞痛,有效率达80-90%。
药物的毒性反应,多数药物均有一定毒性反应,只是当用药剂量过大(超出常规用量)或是用药时间过长时,可以引起某些器官或组织生理功能的异常和结构改变,而出现毒性反应,因此任意加大用药剂量是危险的。还应注意,由于不同的人对药物敏感性不同,有时剂量虽没有超出正常范围也会出现毒性反应。
使用新药时更须慎重,应用前阅读有关资料,严格按说明书用药,做到心中有数,注意观察是否致癌、致畸胎,有无成瘾性、过敏反应等。用量一般应从资料介绍的最小治疗量开始,然后根据临床经验调整剂量,但不可超过规定的极量,以确保病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