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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系列-2:提升医疗救治能力

设置字体大小:【】 【打印】 【页面调色版    发布时间:2016-11-18 16:40:04

 国家卫生计生委2016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中,再次明确“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为18项医疗核心制度之一。目前,急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已成为衡量一个医院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的重要标志,急危重患者的抢救成功率也是反映一所医院救治能力的重要指标。
    根据《北京电力医院危重患者抢救制度》的规定,要求严格执行以下内容:
    1.危重患者的抢救必须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
    2.危重患者的抢救必须要相关科室二线医师到场;
    3.在抢救的同时要向科主任及医疗事务部(或总值班)报告,医疗事务部(或总值班)协助临床做好抢救工作;
    4.各科室参加抢救的医师必须及时记录病情变化及上级医师的指示;
    5.紧急重大抢救需要多科协助时,相关科室必须无条件全力支持;
    6.危重患者抢救的直接负责部门为医疗事务部(或总值班)。
    为了使急诊患者得到及时、快速、安全、准确的检查、手术及救治, 缩短就诊等候及运送途中时间, 提高抢救成功率,我院重新修订急诊六大病种(急性创伤、急性颅脑损伤、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急性呼吸衰竭、急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绿色通道和危重孕产妇抢救流程,明确时间节点,保证救治的连续性,避免因为中间环节延误救治。并多次进行重点病种的急救演练,充分调动相关应急人员与资源,进一步提升医务人员的应急素质及整体应急能力,检验了医院应急管理组织与指挥系统,规范了抢救流程。
    神经内科于11月3日顺利通过“北京市脑卒中诊疗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的检查,专家组针对急性脑卒中诊疗规范及相关预案、急性脑卒中救治能力,尤其是急性脑卒中静脉溶栓绿色通道的建立及运行等方面给予我院充分肯定:我院急性脑梗死静脉溶栓数量较前有明显提升,时间窗有所压缩。并为我院今后更积极有效的开展急性脑卒中救治提出了宝贵建议。
    重症医学科(ICU)作为全院危重患者抢救的平台科室,近年来全科不断学习,规范病房管理,严格质控,切实抓好医疗护理工作质量,与各科室进行良好协作,顺利完成多名急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      

(医疗事务部  三甲办  供稿)

信息来源: | 责任编辑:北京电力医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