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信息
关于转发开展首届“首都人才奖”丰台区卫生健康系统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资部 时间:2026/3/9

各科室:

根据丰台区卫健委《关于开展首届“首都人才奖”丰台区卫生健康系统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北京电力医院(以下简称医院)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才评选类型和范围

“首都人才奖”下设“杰出人才”、“有突出贡献的人才”、“优秀青年人才”3个类型。

凡在北京地区工作,在经济、社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领域各行业,为新时代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各类优秀人才,均可参加本次评选。副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局级以上干部一般不参加评选,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超过评选名额的20%。

二、评选条件

参评人选应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在业内享有良好声誉,得到广泛认可。

(一)“杰出人才”评选条件:为国家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在专业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或生态环境效益。

(二)“有突出贡献的人才”评选条件: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全市重大任务中取得突出成绩,达到行业领军水平,且评选当年在职。

(三)“优秀青年人才”评选条件: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创新能力强,在同行业青年人才中处于领先水平,具有较大发展潜力,且原则上评选当年不超过35周岁(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推荐方式及程序

“杰出人才”采取归口推荐和专家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有突出贡献的人才”、“优秀青年人才”采取归口推荐的方式。

(一)归口推荐

经医院遴选,提出初步人选,并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经医院党委(党组)研究,提出推荐对象,报送丰台区卫生健康委。

(二)专家推荐

符合评选条件的参评人选,由1名及以上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奖者,或同行业或相近行业2名及以上在京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或1名及以上原“首都杰出人才奖”获奖者推荐,经医院审核,并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丰台区卫生健康委。每位专家最多可推荐1名人选。

 

四、申报流程

本次评选采取线上推荐的方式进行(系统用户操作手册可在“首都人才奖”评选系统下载)。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可于2026年3月1日9:00至3月15日24:00访问北京国际人才网(https://www.bjrcgz.gov.cn)“首都人才奖”专栏进行申报。点击“个人入口”,进入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评选系统,按照要求和提示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通过专家推荐申报“杰出人才”的,需上传《“首都人才奖”(杰出人才)专家推荐意见表》。

(二)医院审核推荐

医院访问北京国际人才网“首都人才奖”专栏,点击“单位入口”,进入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评选系统,按照要求提示审核个人申报信息和证明材料,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提请医院党委(党组)研究同意,将推荐人选相关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交至丰台区卫生健康委。

五、工作要求

1.请符合评选条件的人才积极申报,在填报系统的同时,于3月11日下班前进行预报名,填写附件4-推荐人选汇总表并提交至人力资源部,联系人:冯占文,联系方式:2603、13426316513,fengzhanwen@gt.cn。

2.经医院审核后,申报人员须于3月17日下班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医院人资部。

1)经签字盖章的《“首都人才奖”推荐对象申报书》原件1份,A4双面打印、装订成册(附件1)

2)推荐人选公示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

3)经签字盖章的《“首都人才奖”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原件1份(附件2)

4)《“首都人才奖”推荐对象申报书》及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按附件3清单顺序规范整理)

5)《推荐人选汇总表》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原件1份(附件4)。

六、注意事项

参见区卫健委通知要求。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首届“首都人才奖”丰台区卫生健康系统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及附件


北京电力医院

人力资源部

    2026.3.9

         

         

关于开展首届“首都人才奖”丰台区卫生健康系统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及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