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是自费项目同意书,那份是病危通知……,刚入院就要签十几份文件,签得头晕眼花,好多内容根本来不及细看,总觉得是医院在‘免责‘”。一边是保障患者知情权的法定要求,一边是繁琐签字带来的困扰,如何在坚守法律底线的前提下简化流程?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北京华卫律师事务所郑雪倩主任带我们解锁难题,让知情同意真正发挥作用而非流于形式,是医疗服务优化的重要课题。
一、知情同意不是“免责书”,是法定要求,是患者的核心权利
很多患者误以为知情同意书是医院的“免责工具”,但从法律本质来看,它是保障患者自主权的重要载体。《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明确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未尽到该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进一步细化要求,对于手术、临床试验等存在一定危险性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医务人员必须取得患者书面同意;在患者昏迷等无法自主决定的情形下,应向近亲属说明并取得书面同意,紧急情况无法取得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可立即实施诊疗措施。
这些规定清晰传递出核心原则:知情同意的核心是“告知+同意”,既要让患者充分了解诊疗相关的关键信息,也要尊重患者自主选择的权利。现实中,医院要求签署多份同意书,本质上是为了全面履行告知义务,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引发纠纷,但过多过杂的文件反而让核心信息被淹没。
二、十几份同意书,签得明白还是签得糊涂?
者就医时需要签署的文件往往多达十到二十余种:入院知情书、重危病员通知单、有创操作同意书、自费项目同意书、输血治疗同意书、压疮风险告知书、住院须知……这份长长的清单,不仅让患者及家属在就医初期就感到压力山大,还可能引发误解。
有患者在网上吐槽:“二十年的老病人,指标一直稳定,却还要签病危单,搞得人心惶惶”;还有网友质疑:“这么多签字文件,是不是医院为了推卸责任设置的陷阱?”这些吐槽背后,是患者对繁琐流程的不满,也是对部分告知内容的不解。
更值得关注的是,由于文件过多、内容专业晦涩,很多患者根本没有时间仔细阅读,往往是“匆匆签字”,知情权并未真正实现。这种“形式化”的知情同意,既没有起到保障患者权益的作用,也可能成为后续纠纷的隐患——一旦治疗结果未达预期,患者可能以“未充分知情”为由维权。
三、简化不是“减法”,是精准的“优化术”
知情同意的简化,绝非取消必要的告知和签字,而是在合规基础上,通过科学整合、突出重点,让流程更高效、信息更清晰。结合实践探索,可从三个方面推进优化:
(一)合并非核心文件,减少“重复签字”
对于住院须知、患者权利与义务、探视规定等通用性告知内容,可整合为《住院患者综合告知书》,无需单独签署;对于压疮风险、误吸预防等非高风险事项的告知,可在入院评估时由医务人员口头说明并在评估单上备注确认,无需单独签订书面同意书。重点保留手术同意书、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输血同意书、自费项目同意书等核心文件,确保关键风险和权利义务的告知不遗漏。
(二)优化内容表述,让患者“看得懂”
现有不少知情同意书充斥专业术语,患者难以理解。应将“医疗语言”转化为通俗表达,比如将“术后可能出现切口感染、出血等并发症”细化为“术后伤口可能发红、流脓,或出现出血情况,医生会及时处理”;同时突出核心信息,用加粗、分点等方式明确诊疗目的、主要风险、替代方案、费用情况等关键内容,让患者快速抓住重点。
(三)灵活采用告知形式,兼顾效率与温度
《民法典》规定知情同意需“明确同意”,但并未限定必须是书面签字。对于常规检查、普通治疗等低风险事项,可在电子病历系统中设置“电子确认”功能,患者或家属通过扫码阅读后在线确认;对于老年患者、文化程度较低的患者,医务人员应耐心口头解释,必要时由家属陪同确认。紧急情况下,可先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取得同意,事后及时补签书面文件。
四、合规底线简化不能“减责任”
需要明确的是,知情同意的简化必须坚守法律底线,以下三类情形的书面同意不可简化:
(一)手术治疗(包括门诊小手术),必须单独签署手术同书,明确手术方式、风险、替代方案;
(二)特殊检查(如增强CT、穿刺活检等)和特殊治疗(如化疗、放疗、器官移植等),需针对性签署同意书,详细告知风险和注意事项;
(三)输血治疗、使用自费药品或医用材料、参与临床试验等,需单独签署同意书,保障患者对关键诊疗决策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同时,简化过程中还要保留必要的记录:无论是口头告知、电子确认还是书面签署,都应记录告知时间、告知内容、确认方式、确认人等信息,确保知情同意的可追溯性,避免后续纠纷。
医疗知情同意的本质,是医患之间的有效沟通与信任共建,而非冰冷的“签字流程”。简化非核心文件、优化告知方式,既能减轻患者负担、提升就医体验,也能让医务人员将更多精力放在核心诊疗服务上。
因此,医疗机构需要在合规与人性化之间找到平衡点:既通过精准告知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也通过科学优化让流程更高效、更具温度。唯有如此,才能让知情同意真正成为医患信任的“桥梁”,而非就医路上的“绊脚石”。
(来源:北京市华卫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