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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费用医保不予支付?
发布者:管理员 时间:2016/5/25

 

哪些费用医保不予支付?

 

 

1.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但急诊除外。
2.在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
3.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
4.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因其他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
5.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
6.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进行治疗的。
7.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自付的。
8.因工(公)负伤、患职业病、女职工生育的医疗费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