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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科普-552:“药别停”的对与错

设置字体大小:【】 【打印】 【页面调色版    发布时间:2017-03-07 10:04:02

缓解症状的“特效药”—症状消失后可考虑停用

      如退烧药、止疼片、安眠药,针对治疗感冒、咳嗽、上呼吸道感染的消炎类药品,在病症得到治愈后应立即停药,一般药师及医生建议服用此类药品不要超过7天,如果服用过度不仅会对肝脏及肠胃造成损伤,还会产生呕吐、便秘、食欲不振等不良反应。另外,一些需要在症状发作时才服用的药品,也应该在病症消失后停止服用。

请治疗慢性病的药品—一定要坚持服药

        我们常见的高血压、糖尿病、慢性胃炎、胃溃疡等都属于慢性病症,需要长期使用药物来控制病情,即使在症状减轻或暂时消失的情况下,也不建议停药,否则病情会很快再复发,甚至危及到自己的生命,尤其是心脏病、精神病患者一定要坚持服用药物。

特殊慢性病药品—缓慢减药

        有些特殊的治疗慢性病药品,例如抗癫痫药、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品,在病情得到控制或出现好转后,可缓慢递减服用量,这样对患者本身有很好的效果。

                                                          (药剂科 供稿 文/侯芳远)

信息来源: | 责任编辑:北京电力医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