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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证办理须知

设置字体大小:【】 【打印】 【页面调色版    发布时间:2016-06-14 14:33:44

健康证办理指南

1.您如果准备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与公共卫生(包括食品、化妆品、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有害生物防制等)相关的职业,您必须首先办理《北京市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明》和《卫生法规知识培训合格证》。

2.《北京市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明》和《卫生法规知识培训合格证》是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受理并体检后制作的电子证件,其基本清样如下图:

 

3.您首次办理时,请携带《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二次办理时还需携带原办理的合格证 。

4.您来体检时务必保持空腹,以便工作人员为您抽血检验。

5.为了方便您办理,全市各体检办证网点。《北京市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明》和《卫生法规知识培训合格证》在全市范围内有效。

6.办理《北京市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明》和《卫生法规知识培训合格证》的基本办证程序为:填写登记表 ——交费——照像——体检(培训)——制证。申办者凭领证凭证,在体检制证机构规定的时间内领取证卡。

7.《北京市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明》自体检合格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您必须每年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复验换证事宜。

8.《卫生法规知识培训合格证》自培训合格之日起,有效期为二年。您必须每二年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复验换证事宜。

9.2008版《北京市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明》和《卫生法规知识培训合格证》从2009年01月起正式启用。

 

信息来源: |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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